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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网剑”让违法“直播带货”无处藏身
来源:泉州文明网 发布时间:2020-10-26 责任编辑:黎灵寿 王娇榕

  集中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日前,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4家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印发2020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于10月至12月开展2020网剑行动。(10月24日《北京日报》)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了一种潮流,如双11、双12等。特别是去冬今春受新冠疫情的影响,“直播带货”更是成为今年消费热词。这不,4月15日,湖北省30个县的县长在直播间“为湖北拼个单”;山东烟台海阳市副市长发起“博士市长助力农产品”,视频播放量突破200万;同时,一些公众人物“直播带货”的交易额不断刷新纪录。“直播带货”作为一种线上新型消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背景下正受到越来越多的青睐。

  不可否认,线上“直播带货”新型消费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线下消费不足,起到了扩内需、促消费的作用,尤其对今年提振经济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直播带货”在方便市民购物、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有少数平台或主播因虚假宣传、货不对板、假冒伪劣、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给广大消费者带来烦恼和伤害。加之,网络直播以门槛低、盈利可观吸引着一批又一批淘金者加入其中,在名与利的双重诱惑下,一些主播和平台只顾盲目地“赚快钱”,失去了职业操守、夸大对商品宣传,甚至直播带货一些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以致一段时间“直播带货”不仅成为广大消费者投诉的重点,而且为整个行业健康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互联网“直播带货”的主要监管主体包括政府、直播平台、主播、消费者等。面对上述“直播带货”中出现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霸王条款”等乱象,我们决不能眼睁睁放任这些违法行为滋生蔓延,必须高举“网剑”,常挥“网剑”,让违法“直播带货”无处藏身。

  首先是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当前要在强化直播监管、规范直播行为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广告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严厉打击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行为,依法查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等行为,坚决保障好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其次是直播平台或主播们要加强行业自律。无论是平台,还是主播,作为国家一份子,应依法承担起社会责任,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为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坚守道德底线、法律底线、安全底线,自觉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第三是广大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增强辨别是非能力,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以免在网购中上当受骗。尤其对少数平台或主播的违法直播带货行为要敢于举报,不给他们可乘之机,依法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总之,一个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应当是他律和自律的结合。让全社会共同努力,始终高举“网剑”,常挥“网剑”,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让一切违法“直播带货”无处藏身。(刘纯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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