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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来源:泉州文明网         发布时间:2020-12-14         责任编辑:黎灵寿 王娇榕

  近日,“安徽望江一名17岁女孩投河自杀,涉事民辅警被指救援不力停职调查”一事引起网友广泛讨论。网传现场视频显示,一名女孩站在没过小腿的河里,两名警察从岸边接近女子并尝试与她交流,孰料女孩转身一跃跳入深水区,见此情景,岸边的两名警务人员没有第一时间跟着跳下去救人。待陆续又有民警赶到岸边后,几位民警相互搀扶尝试下水救人,为首的民警进入到水没到腰处决定返回,后来有群众在旁人扔了绳子后跳入水中。女孩被捞上岸后,已不幸身亡。

  诚然,不是每一次救援都能成功,但作为警察,没有第一时间跳下去救人,难免引发争议。站在群众的角度说,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人民警察责无旁贷的使命,该跳水的时候,就应该跳水。有网络大V评论说:“举个例子来说吧,面对持刀歹徒,警察要说我先保证自己安全,等他刀子砍累了咱再上,肯定这是不行的。”可是,如果这几位民警不会游泳呢?站在几个民警的角度说,他们不会游泳,跳下去都还没救人呢,先要找人救他们了,怎么跳?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方指责对方缺乏职业品德,另一方指责对方键盘侠,这样的争论永远不会有结果。其实,我们不妨先撇开道德、撇开职业品德的问题,在这些问题之前,去问一个更基本、更底层的问题——作为随时准备承担救援任务的人,他们受到了应有的培训了吗,他们有相应的预案吗,他们进行过相关的演习吗,他们真正具备了救援相应的能力和素质了吗?警察救百姓,这是警察的天职确实没错。但只是天天念叨要具有“救人”的“道德觉悟”,显然是不够的。我们再回过头看这件事,假如他们设想过群众落水的场景,那么游泳、水中救援训练大概应该是这个职业应有的基本训练之一,至少应该让一两位民警学会游泳,再围绕这一两人形成一套成熟的救援预案。其次,要预先准备水中救援器材,一有涉水任务就要带上,也省得到时候“望洋兴叹”了。事实上,这次救援的失败,在涉事民警、辅警“救援不力”的争议下,实际上暴露的是预案不足、培训不足、装备不足、准备不足,而不是这几位民警、辅警的“道德不足”。

  道德并不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11月30日,广西柳州一辆白色轿车挡住救护车1分21秒,任凭救护车鸣笛12次未让行,只因前面有红灯。于是,有一个司机在网上问了这样一个问题,等红灯的时候,后面来了一辆救护车,该不该让行,应该怎么让行?前一个问题众所周知,要让出生命的通道,这是一个人的基本文明素养。然而后一个问题,应该怎么让行、让行之后怎么处理呢?恐怕很少人能说出个两全其美的法子来。避让时闯红灯被拍到了,申诉又费时费力,时间成本、精神成本不菲,多数人恐怕只能为做好事甘心认罚。是真没有两全其美的法子吗?不,是我们为“文明”准备得不够!事实上,我们常常反复再三去要求人们的道德品质,却匮乏对这个“道德”进行相应的基础保障。

  对“道德觉悟”的要求,需要与时俱进地培育相应的文化土壤和氛围,否则,就可能变成一种懒政、庸政。众所周知,子女必须“常回家看看”已经写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子女不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属于违法。“常回家看看”本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品质,可是,另一方面,假如不约束各个企业、用人单位堂而皇之盛行的“996”,年轻人想要自己好好休息一下都很难,还长途跋涉回老家,那简直就是痴人说梦了。法律没错,“常回家看看”的“道德觉悟”也没错,年轻人更没错。可是,如果没有多方面相配合,全面培育精神文化的土壤,那么“常回家看看”的“道德觉悟”,终究只能是纸面文章罢了。(陈一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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