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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任性探险行为“前赴后继”
来源:泉州文明网         发布时间:2020-12-10         责任编辑:黎灵寿 王娇榕

  “黔西发布”公号12月8日通报,12月5日晚,有群众电话报警称,估计有10余人自行进入未开发的贵州黔西县素朴镇水西洞。为避免进入人员发生意外事故,黔西县成立搜寻工作队,组织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搜寻工作,通过全力搜寻,于12月8日凌晨5时许将进洞人员全部搜寻到。目前,有关后续工作正在进一步处理中。(12月9日《北京青年报》)

  据介绍,事发溶洞长度超过10公里,洞厅宽敞、景观独特,是黔西县境内一处待开发旅游资源。近年来,为避免人为破坏洞厅景观、防止人员擅自进洞发生安全事故,当地政府已在进洞口安装铁门上锁封闭,并在洞口立了警示牌,一直处于封闭保护状态。即便如此,这15名驴友仍强行将锁撬开进入,在洞里大概待了3天时间。被发现时,他们正在睡觉,洞穴里有睡垫和锅碗瓢盆,人员身体状况正常,俨然把这里当成了一方乐园。

  近年来,驴友因探险前往待开发区域而遇险的事件频频发生。仅今年以来,媒体就报道了多起遇险事件:9月19日,一名19岁四川籍男子独自鳌太穿越时遇难;10月1日晚,北京12名驴友被困房山区棺材山附近的野山;11月13日,辽宁一名驴友在攀爬大连金普新区大黑山一处峭壁时,从10多米高处失足坠落不幸遇难……驴友的任性探险行为,不仅对生命安全造成威胁,浪费大量的救援资源,还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

  每个人都有探索远方的自由和权利,但这种自由和权利绝不能逾越法律底线。《旅游法》明确规定,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条款也规定,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可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此次15名驴友撬锁闯入处于保护状态的溶洞,暴露了他们对法律的漠视,应给予相应处罚;其违法行为产生的损失,也理应由他们来埋单。

  近年来,已有一些地方、景区出台规定,要求得到救援的驴友支付相应的救援费用,但由于支付费用远远低于救援成本,依然挡不住一些驴友“前赴后继”,也使得一些景区或待开发区域“防不胜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待开发旅游资源未经报批严禁进入,但现实中有多少驴友进入待开发旅游资源报批了?又有多少破坏景观的行为受到了相应处罚?事实上,不少破坏旅游资源的行为已达到了入罪的门槛,但最终仅给予行政处罚。

  探险不是任性“说走就走”的冒险,待开发旅游资源也不能成任性探险的乐园。从根本上讲,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保护区的监控,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还需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户外运动参与者共同发力,加强环保与法治宣传,普及环保理念,规范探险行为,最终形成尊重自然、保护生态的户外运动新格局。(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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