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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好习惯入法”体现文明进步
来源:泉州文明网 发布时间:2020-04-26 责任编辑:黎灵寿 陈小妮

  4月24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施行。疫情当前,在重点治理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高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的同时,患流感戴口罩、“一米线”、公筷公勺和分餐制等一系列疫情防控中的好做法、好习惯均被纳入条例,以法律“硬制度”促进市民文明习惯养成。(4月25日《北京日报》)

  疫情发生以来,文明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的卫生习惯,得到全社会前所未有的重视。从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到经常锻炼、均衡饮食、作息规律;从不去人群密集地、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到饮食分餐、公筷公勺、不食野味等,成为许多人养成与倡导的好习惯。疫情结束后,这些文明习惯能不能持久地保持下去,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

  毫无疑问,文明习惯的养成难,要持久保持下去更难。正如有媒体调查发现,随着疫情形势好转,街上行人越来越多,烟头、垃圾、斑斑痰迹又重现地面;有关方面倡导和推行的“一米线”、公筷公勺和分餐制等,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为了避免“好了伤疤忘了疼”,有必要以制度的形式将这些好做法、好习惯固定下来,保持下去。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最大的亮点,就是将疫情防控中的一些好做法、好习惯纳入条例——用法律的力量将其贯穿市民的日常生活,规范市民的日常行为,推动文明行为和良好习惯生根、落地。在立法上“因时而变、随事而制”,总结和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是与时俱进的体现,更是法制的进步、文明的进步。

  也许有人会提出,患流感戴口罩、“一米线”、公筷公勺等好习惯入法容易,现实中恐怕难以执行到位。其实,法律作为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不仅具有规范、强制的作用,也具有调解、教育的功能。尤其是为文明行为立法,许多是道德教化方面的,一般没有对应的罚则,之所以将其上升到法的层面,目的就是引导民众自觉遵守,起到警醒作用。

  当然,对于公共影响较大的不文明行为,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高空抛物、地铁内进食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需要配套惩戒措施。在这方面,《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了具体区分,如对随地吐痰等,不仅明确罚则,还提高了罚款额度。而对咳嗽遮掩口鼻、分餐制等,则纳入正面倡导范畴。如果一律强制惩戒,其实也容易浪费执法资源。

  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文明”立法,强制不是目的,罚款也不是目的,目的在于通过规范和教育,传递正确的价值导向,引导人们养成并保持文明习惯。同时,条例还提出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对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文明行为信息进行记录,将其作为有关奖励的重要参考。这也体现了“教育在先、惩戒在后”的精神,体现了法治文明进步。(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