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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眉山抓早抓具体统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来源:南安市委文明办 发布时间:2013-03-29 责任编辑:林繁荣

  为了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切实有效地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推动眉山乡森林防火工作上新台阶。年初以来,根据南安市防火办的统一部署和具体情况,眉山乡提早安排,制定了具体详细的清明期间防火工作计划。

  一是督促护林员上山巡查

  从即日起至4月底结束,各村督促护林员每日上午8:00至下午5:30,上山巡查,发现护林员不在岗或发现火情不及时上报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理,情节严重的,坚决辞退。

  二是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清明节期间,以防火宣传月为契机,结合实际,展开宣传。通过高音喇叭、防火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及标语、发放传单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力争做到群众知晓率100%。同时要求各村于清明节日期间,在进山路口设置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点,采取购买矿泉水,免费向进山扫墓的群众发放,要求进山群众不烧金纸、不点蜡烛、不燃放爆竹,提倡文明扫墓。

  三是严控一切火源杜绝森林火灾

  各村和护林员务必树立“守土有责”意识,必须加大对加油站点、坟山、墓地、放牧场所、旅游景点、林边500米以内地块等地点的巡查密度,实行重点地段、重点时期、重点防范,做到严防死守,把火源杜绝于林区之外。同时,一如既往地对一切野外用火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用火行为,坚决查处违章用火行为。

  四是抓好扑火队伍建设

  各村组建一支不少于20人的森林扑火队,配备必要的扑火器材。各扑火队要明确队长、副队长,并进行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努力做到科学、快速、高效地扑灭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是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

  各村树立“谁家的孩子谁抱走”的责任意识,与各生产队(村民小组)、林地承包大户、林中林边农户、旅游景点、乡直单位签订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制。乡政府建立森林防火奖惩机制,确保防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六是建立防火工作台帐

  各村对痴、呆、聋、哑、精神病等人员进行摸底,并报乡林业站进行了登记造册,落实了监护责任,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南安市眉山乡  陈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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