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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全面启动新一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
来源:泉州文明网 发布时间:2020-06-15 责任编辑:黎灵寿 王娇榕

  石狮全面启动新一轮村规民约修订工作

  今年9月底前全面施行新修订完善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6月8日,石狮市民政局联合市委文明办印发《关于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启动石狮市第三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进一步推动革除婚丧陋习、抵制天价彩礼并解决孝道式微等问题,助推移风易俗工作提质增效。

  根据《意见》,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应按照“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这一总则进行修订,内容项目包括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神事不办、疫情防控。其中,喜事新办方面,明确各类喜宴开席时间中午不超过12:30,晚上不超过8:00,除结婚外一律取消“口灶份”,限定结婚“口灶份”分发对象及单份价格等;丧事简办方面,明确办丧时间,整个殡期控制在“3天以内”,出殡阵头不超过5阵、花圈不超过15个等;神事不办方面,严禁强行向群众收取或摊派各种费用,鼓励将神事活动转变为文体活动,或提倡捐献公益慈善;疫情防控方面,明确疫情防控期间不举行游丧仪式,不使用西乐队、“阵头”等仪仗,送殡人员仅限近亲属且控制在20人以内,不到宗教活动场所、民间(民俗)信仰场所,不参加集体活动,不聚集,不扎堆等。

  《意见》指出,各村(社区)在保有《意见》标配内容的基础上,可积极征求村(居)民意见建议,根据村(社区)实际情况增加具有特色的、村(居)民认可的好经验好做法等内容。《意见》明确,新修订完善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经村(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予施行。对工作成效显著、具有典型示范的村(社区)将优先推荐参评泉州市级“百佳移风易俗村(居)规民约”“百个移风易俗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百个移风易俗示范点带头人”。

  为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真正落地见效,《意见》同时对各村(社区)的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和移风易俗宣导(劝导)队(简称“四会一队”)作了要求,即各镇(街道)要指导并监督所辖村(社区)进一步发挥“四会一队”力量,积极推选有威望的乡贤能人、“房头”“角落”负责人、村民(居民)小组长等成为“四会一队”成员,确保各成员明确自身职责与发力方向,努力打造能够推动移风易俗取得实效的实干队伍。(石狮日报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林涌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