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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更有力 罚款不随意
来源:泉州晚报 发布时间:2024-04-15 责任编辑:林 杰

  行政执法直面社会大众、事关政府形象。作为行政执法重要手段之一,罚款因其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成为映照行政执法满意度的一面“镜子”,群众往往盯得紧也感受深。但是,由于个别地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法的随意性,导致罚款不合理、不规范等现象频出,甚至产生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偏离执法正常轨道的行为,极大刺痛了群众的敏感“神经”,饱受社会各界诟病。

  为进一步提高罚款规定的立法、执法质量,让罚款有据可依、有迹可循,防止执法“跑偏”、行为失当,日前,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旨在以更加科学的罚款设定、更加规范的罚款实施、更加有力的罚款监督,规范公正执法、普惠社会大众,以良法善治助推社会发展,让群众共享公平正义的红利。

  科学与规范是行政执法的两大“利器”。《意见》明确,依法科学设定罚款与严格规范罚款实施相统一,对罚款执法正确运行形成强有力的支撑。而监督更像是一杆秤,既要承载起罚款中“科学”与“规范”的重量,更要平衡好两者之间的分量,使其具有更高契合度,方可获得群众更强满意度。

  要不断增强监督合力。《意见》明确,坚持把好“入口关”,加强财会审计监督,对应当上缴的罚款收入做到应缴尽缴,实行留痕管理,及时清缴入库,既要突出“严”的尺度,又要把握“管”的限度,杜绝罚款收入不合理增长及异常变动等情况。同时,要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等,进一步丰富监督手段,充分发挥行政监督效能,鼓励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进来,畅通社会监督媒介,探索多维度的监督渠道,织密监督网络,实时回应群众关切,全面消除监督盲区,让罚款更加章法有度。

  要持续深化监督治理。《意见》明确,深入开展源头治理,立足监督治根本、管长远的综合目标,及时跟进监督,对在罚款等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加大问责力度,以严厉举措阻断“黑手”扰乱社会秩序,进而强化深层次治理,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同时,以监督为抓手,对行政执法中的罚款设定和罚款实施存在不合理及有争议的地方,坚持追根溯源,深入查摆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所在,进行全面系统治理,尤其要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通过监督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使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日益健全、不断发展,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要突出力度温度并举。监督有力,重在促进干部有为。为此,《意见》既强调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又突出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倡导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鼓励行政执法人员注重从“第一人称”视角,依法广泛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方式,做到力度与温度并举,政策性与情理性共生,让群众感受到罚款既不随意更不随性,并让群众更进一步认识到,罚款是维护公共利益的应有之举,将让每个人都能在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改革发展进程中,共享良好营商环境和社会秩序。

  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是党的事业繁荣发展的根本保障。行政执法的根本要义就在于为民执法。我们理应相信,《意见》的出台是时代的声音,也是社会的需要。必须以监督为准绳,将科学与规范紧紧抓在手上不放松,让罚款不再随意,执法更有秩序,以公平正义护航社会治理,构筑起党群干群谋求发展的“同心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助力实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双向奔赴”。(佘子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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