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明论坛 > 正文
古城“小民宿” 文旅“大文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11 责任编辑:陈培源

  4月1日晚上,位于泉州古城的通政巷4号苏廷玉故居内,由鲤城区古城文旅住宿产业协会牵头组织的“闽南戏窝子 古厝小艺苑——世界级非遗泉州提线木偶+南音民宿专场”体验活动,在这里热闹开场,吸引了近百位住在古城民宿的游客前往欣赏、体验。

  随着旅游由观光游向深度游递进,民宿作为一种为游客提供在地文化体验的旅游住宿产品,在推广非遗上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据本报报道,从2月中旬至今,每周六晚上,这样的民宿专场体验活动已举办了6场,每场游客都在百人左右。除了欣赏演出,非遗传承人还会现场讲解教授技艺,游客参与互动体验,沉浸式的体验方式,受到了游客的热烈欢迎。可以说,民宿作为一座连接游客与城市的桥梁,既是温情脉脉的会客厅,更是文化展示的新舞台。

  有别于酒店的标准化配置,特色彰显、体验性也更强的民宿近年来颇受游客青睐。据文旅部门统计,目前鲤城辖区内具有住宿经营服务功能的小型住宿经营商家(民宿)约有55家,房间数400多间,床位数500多张,主要分布于古城的西街及中山路周边,住宿容量还较小。随着泉州申遗成功带来的品牌效应,今年春节期间泉州民宿呈现一房难求的火爆局面,面对蜂拥而至的客源,处于快速成长期的泉州民宿却面临着品牌意识不强、缺乏独特的经营理念和特色化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如何让泉州的民宿在扩容的同时不断提高附加值,已是一个摆在眼前且不可回避的问题。

  在大众旅游时代,民宿要想在市场上异军突起别无他方,唯有做出特色这一条路。从产品运营的角度来看,民宿单纯依靠房间出租获取营收,已远不能维持整体的运营成本,要提升业态价值,就要不断提升游客对所在城市生活与文化的体验度。一言以蔽之,从卖房间晋升到卖服务,民宿才能够实现收益的长红。

  在民宿发展已进入多维阶段的今天,很多人都会问,民宿到底是什么?今年2月,《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国家标准开始施行,明确提出:“民宿是利用当地民居等相关闲置资源,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显而易见,“民宿主人”既是民宿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更是民宿文化与所在城市的重要表达者。因此,政府和相关部门跨前一步、延长服务链条主动作为,为民宿经营者提供城市文化的专业培训,辅之以非遗、美食等配套体验项目,让资源与资源碰撞,必能发挥民宿以点带面宣传推广城市的杠杆作用。

  正是基于此,全国首部聚焦文化旅游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泉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民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鼓励城乡居民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和农林牧渔生产活动,依法从事民宿经营服务活动。《条例》还在民宿的申办要求、申办程序、监督管理、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既让泉州民宿行业步入了合法有序发展的新阶段,更为民宿成为一个展示泉州城市文化的独特窗口提供了更大可能性。

  梧高凤必至,花香蝶自来。泉州古城的民宿体量目前虽小,但随着泉州旅游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必能在提质增量的同时写就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文章”。只要我们沉下心来,充分发挥在地文化特色、挖掘特色服务内容,让游客满怀期待来、带着收获归,民宿成长与城市发展达致共生共荣的双赢局面当是水到渠成。(泉州晚报 周培尧)

相关报道
中共泉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 泉州文明网版权所有
东南网 技术支持
京ICP备10031449号
投稿邮箱:qzwmw1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