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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争当“好网民”共建网络好生态
来源:泉州文明网         发布时间:2020-12-03         责任编辑:黎灵寿 王娇榕

  11月27日,2020年“争做新时代遵义好网民”颁奖活动举行。活动旨在引领广大网民在遵守互联网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创新运用互联网平台,弘扬网络正能量,发出遵义好声音。(11月30日《遵义晚报》)

  一个定律是,“好网民”越多,网络生态越健康。由此,怎样让“好网民”越来越多,人人争当“好网民”,共建网络好生态?无疑是一个值得思考和探究的问题。这一问题看似简单,其实涉及到很多方面。

  众所周知,互联网是一个地球家园,无论远隔重洋,还是千山万水,在互联网上都“没有距离”。正因为如此,一个健康绿色的互联网生态,不仅攸关互联网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对我们每个人产生直接影响。当互联网充斥诈骗、恐怖、暴力等违法犯罪,我们怎能在互联网中安全畅游?当互联网充满低俗、淫秽,我们的心灵怎能不受污染?当互联网谣言纷飞、谩骂成篇,我们如何寻找共识?

  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但绝不是法外之地,任何破坏互联网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在互联网上都会影响其他人,都会影响网络安全,对互联网生态造成污染。互联网是虚拟的,但互联网世界中的“网民”,是一个个真实的人。国家对于网络真实身份信息的管理有一项措施,以“后台实名、前台自愿”作为原则,包括微信、微博、贴吧等均实行实名制。不管用什么微信昵称,但背后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实名认证信息是无法改变的。所以,互联网具有双重属性,既是虚拟的,也是真实的。虚拟的互联网实际由真实的人在操控,所以,营造安全健康绿色的互联网生态,关键在人的行为是否绿色健康。

  可见,让“好网民”成为每个网民自觉行为,需要两手发力。一方面需强化道德自律。每个人都肩负文明上网的责任,营造安全健康绿色的互联网生态,人人有责。一方面必须严打互联网违法犯罪行为,对此,执法部门需要加大执法力度,作为微信、微博、网站等运营方更应主动履行责任,共同遏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不能只顾利益最大化,将责任和义务抛到脑后。相关企业应当认真处理消费者相关投诉,将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人的真实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让有关部门的查处行为更加精准高效。道德涵养自律意识,法治培育规则意识。法德共治,两者合力,久久为功,“好网民”便能越来越多,网络生态也将越来越健康。(孙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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