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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直播带货”成了“直播带祸”
来源:泉州文明网 发布时间:2020-07-15 责任编辑:黎灵寿 王娇榕

  近段时间,各大电商平台、短视频平台纷纷开启直播带货模式。但直播带货火热之时,一些主播群体为了渲染气氛、获得收益,不惜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导致直播带货变直播“带祸”的情况时有发生。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在今年“618”电商购物节中,直播带货行业存在产品质量货不对板,平台主播向网民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7月15日《工人日报》)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数据,今年一季度全国电商直播超过400万场,预计全年有望突破万亿级市场规模。当下,直播带货异常火爆,无论是明星、企业家跨界试水,还是政府官员披挂上阵,都在“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为其带货卖力吆喝,可以说“够拼的”。而不少商品售卖方更拼,找有关机构和网红直播带货,不仅要支付昂贵的“坑位费”,根据直播时长,多则二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而且因低价出售还可能赔钱,也要硬着头皮做直播。

  然而,直播带货火热背后,各种“坑”也频频暴露出来,一些“直播带货”似乎成了“直播带祸”。诚如《“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披露,中国消协在监测期内共收集到了有关“直播带货”类负面信息超过11万条。“槽点”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商家未能充分履行证照信息公示义务;部分主播特别是“明星主播”,在直播带货的过程中涉嫌存在宣传产品功效或使用极限词等违规宣传问题;产品质量货不对板,平台主播向网民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直播刷粉丝数据、销售量刷单造假;售后服务难保障等。

  无规矩不成方圆。别让直播带货成了“直播带祸”,首要问题就是“立规矩”。6月24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布了《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7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个关于网络视频营销活动的专门自律规范,对直播电商中的各类角色、行为都作了全面的定义和规范。中商联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起草的《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两项标准,也将发布执行。虽然这些规范和指南属行业自律性质,但至少说明直播带货行业正向着标准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据悉,国家有关部门还将着手修订《广告法》和《电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直播带货纳入有法可依的范畴。

  相关部门须加大监管力度,不仅要盯住商品质量,还要加强对直播平台、主播和商家的监管;不仅要查处虚假宣传、低劣产品,还要对不良主播重拳出击,促使直播带货步入正轨、良性发展。而对平台来说,要完善相关规则,健全评价体系,加强内容审核,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精准处置。对主播来说,要遵法诚信行事,切莫留下“处处坑”的污名。对商家来说,需严把产品质量,既要防范自己被“坑”,也不能“坑”了消费者。

(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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