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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这一刀切得好
来源:泉州文明网 发布时间:2020-02-26 责任编辑:黎灵寿 陈小妮

  2月24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关于推迟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2月25日《新京报》)

  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一个专门的决定,“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这个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也就是2月24日起开始正式生效。这是一个应急式的法律规定,是特殊时期的非常法律。全面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还需要一个过程,特殊时期做出这样的法律规定,正当其时,非常必要,契合防控疫情的需求,呼应公众的期待。

  《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扩大法律调整范围,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对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要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加重处罚,以体现更加严格的管理和严厉打击。

  这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来势凶猛,而且传染性强,病毒源头直指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于文轩教授认为,这次疫情可悲地反映了人们在“非典”17年之后,“好了伤疤忘了疼”,在野生动物利用方面一错再错,同时也暴露出现行野生动物法方面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专家呼吁,应站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遏制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全面杜绝对野生动物的非法食用。专家们认为,在打击非法猎捕、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工作中,执法监管还有难题待解,立法和司法领域的逐步完善也值得期待。

  虽然我们有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但是由于相关法律的不完善,有的条款滞后等,这给不法分子钻了空子。比如,有的人把驯养繁殖许可证拿来租赁。有人租到许可证后,一旦被查,就把证亮出来,说是人工繁育的,而卖的时候则说成是野生的。这样,野外非法猎捕、运输、交易,已经形成了完整的黑色链条,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认为,“这条产业链的存在首先是因为有需求,其中食用需求占比很大。有的人觉得野味更有营养,有的人是出于炫耀或好奇。”除了食用需求,链条前端和中端环节的监管乱象,尤其值得重视。

  “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这一刀切得好!诸如,《决定》规定: “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不仅是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更是对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的保护,生命的敬畏。

  长期以来,在人们的观念上,普遍缺少“物我同舟,天人共泰”的自然伦理观念,行动上缺少对自然环境足够的尊重。很多人没有认识到自然生态是一个完整的链条,人类仅仅是这个链条中高智慧物种的一节,如果高智慧物种张开大口把别的物种一个个吃掉,多米诺骨牌就会因缺少其他链条的支撑而倒下。其实,滥捕滥食野生动物,最终是危害我们自己。

  诚然“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只是契合当下抗击疫情的应急必然措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尚需要逐步修改完善,也需要各种配套措施跟进,不仅要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犯罪,对于售卖野生动物市场一律关闭,对于饭店饮食业售卖野生动物的一律予以严处重罚。同时对于食用野生动物的食客也应视同贩卖野生动物加以处罚。唯有法律与时俱进硬起来,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滥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左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