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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文明需 “必要的痛感”
来源:泉州文明网 发布时间:2020-01-08 责任编辑:黎灵寿 陈小妮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2017年4月,3名驴友到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巨蟒峰攀岩时,用电钻、铁锤在岩体上打入26个岩钉,对巨蟒峰地质遗迹点造成严重损毁。2019年12月30日,该案在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2名驴友被判处有期徒刑,3人连带赔偿600万元,用于公共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时隔两年多,这起案件的最终判决——有期徒刑加连带高达600万元的赔偿,毫无意外地引发了网友热议。毋庸讳言,不免有人为其“喊冤”:在山岩上打几个钉子,竟然就要罚600万元?而笔者想说的是,如此处罚不仅合理,而且必要!事实上,有这么多人觉得意外,觉得“罚重了”,甚至为其“喊冤”,恰恰说明,在多数国人的思想意识当中,对名胜古迹、历史文物的保护意识太过于稀缺,而这,恰恰说明了“以法立威”的必要性。

  有一个流传甚广的笑话:一个人在广场上随地吐痰,管理人员上前罚款20元,于是此人拿出一张100元给他,还说:“不用找了,我等等再吐几次就是了。”“豪气”得让人哭笑不得,似乎也没什么不对——管理者按规定罚款,违规者按规定受罚,有什么不妥?然而,“粗鄙的富裕者”却无疑令人印象深刻。

  其实,罚款本身并不是目的。塑造整洁的公共空间,营造良好的文明环境才是目的。然而,由于规则本身“缺乏痛感”,才有“百元吐痰5次”式的笑话,这不仅导致了规则被漠视,更导致了目的被“悬空”。为什么在名胜古迹里,有些人就是“不自觉地”随地乱扔垃圾、乱踩草坪?为什么在珍贵的文物面前,有些人想开闪光灯就开闪光灯、想摸文物就摸文物?原因就在于多数文明规定仅仅是一个提醒,严重“缺乏痛感”——违法成本实在太低了!2018年,自拍的女游客特地翻越围栏踩踏丹霞地貌,专家惊呼:“轻轻一脚,我们要等60年才能恢复!”试想,如果只有痛心疾首的惊呼,却对其口头教育了事,失于严肃的惩罚,恐怕“翻越围栏踩踏丹霞地貌”的后续者,隔三差五依然会见诸报端。湖北宜昌太清洞景区钟乳石被游客掰下带走、四川九寨沟自然景观被影视剧组破坏、四川格聂神山景区植被遭越野车队破坏……究其原因,真的是剧组、车队没文化、文明意识太低吗?恐怕违规成本过低,甚至违规成本还比不上开展保护措施的成本,才是重要原因吧。

  文明意识的提高,既需要高度的自律,也需要严格的他律。诚然,社会中每个人内心对于文明的高度认知,是文明社会的根本,但是,外在规则对于违规成本的严肃态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也是社会文明秩序井然的必要条件。一个人一旦“缺乏痛感”,他就不会惧怕刀割剑刺,一个文明规则一旦“缺乏痛感”,就会引发违规者自觉地“健忘”,甚至“恶向胆边生”,反过来有意识地进行习惯性违规。多年以后我们再回首,打岩钉攀岩获刑判赔,有可能是社会文明建设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文明需要思想教育,更需要“必要的痛感”!(陈一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