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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
来源:泉州文明网 发布时间:2016-04-05 责任编辑:黎灵寿

  2016年,石狮市按照中央、福建省文明办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了祭奠革命先烈、中华经典诵读、志愿植树等具有地方特色各类活动,吸引近10万市民参与,引导人们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

  一、精心筹划,周密组织,扩大传统节日的社会影响

  2016年为了突出清明活动的主题和特色,石狮市委文明办组定下发《石狮市“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的通知》,明确“慎终追远、缅怀先烈”的活动主题。石狮市委文明办对全市各部门的清明活动进行指导和汇总,确定重点活动和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协调和组织本系统和辖区单位开展清明节主题活动,积极通报活动信息。各级文明单位、学校、社区结合实际开展了清明追思会、网上祭英烈、义务植树等活动,并利用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电子屏等宣传平台,精心制作 “我们的节日·清明节”公益广告、营造氛围,不断扩大 “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挖掘内涵,创新载体,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作用

  继承和传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慎终追远,珍惜幸福生活是清明活动的重要主题。石狮市“我们的节日·清明节”围绕这个主题,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

  缅怀先烈继承革命传统。石狮市后组织多场大型凭吊革命先烈活动,全市各界代表、学校师生共8万余人参加纪念革命先烈活动。3月29日,深埕边防派出所、宝盖镇坑东村关工委、坑东小学、石狮七中、锦峰实验学校一共28000余人先后前往邱奕凯、吴章山、马玉洪烈士墓地开展清明祭扫活动。3月30日—4月1日,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审计局、市委办、贸促会、残联、深埕边防派出所、五星小学、梅林小学、陶青小学、沙堤小学、永宁镇官聘小学等先后组织30000余人到李子芳纪念馆、董云阁烈士墓碑前进行祭扫烈士墓活动。4月1日,泉州支队船艇大队联合石狮市永宁边防派出所举行“海上祭英烈”主题纪念活动,边防官兵们还来到“黄念打”烈士纪念公园,细心拔除纪念碑周围的杂草,敬献花圈,庄严默哀,深切缅怀革命先烈。

  网祭英烈弘扬革命精神。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组织未成年人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的要求,石狮市委文明办联合,市教育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在清明期间,组织广大青少年登陆中国文明网“网上祭英烈”平台。石狮市塔前小学、林边小学、长福小学、第三实验小学、龟湖中心小学等学校组织先后组织了近4万名学生参与网上祭英烈活动,在对学生进行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中,引导学生增强爱国之情,树立报国之志。石狮市文明办利用网上祭奠这一载体,在石狮文明网、中国文明网联盟网石狮站开通石狮市清明节“网上祭英烈”活动平台,集中展示革命先烈先进事迹,广泛发动全市机关、学校、社区、企业上网参与。网页开通近半个月时间里,已有近4万网民登陆祭扫,用网络献花、献歌、留言等多种方式,凭吊英烈。

  诵读经典传扬中华美德。清明期间,石狮市不断深化“中华经典诵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开展了一系列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3月29日—4月1日兴业银行石狮支行、市便民服务中心、石永宁银江华侨中学、石狮一中、古洋小学、锦峰中学、狮市第三实验幼儿园、闽南理工大学师生在清明前夕组织了多场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在引导市民、学生学经典、悟经典、用经典中,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清明节期间,市妇联、凤里街道在五星小学举办的亲子阅读暨价值观书画展,市教育局组织中小学生采取个人朗诵、集体诵读、书画展示等形式,品味中华经典,吟咏传唱古诗词、怀念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经典诗文。

  开展特色纪念活动。3月31日蚶江镇莲西村组织100多名志愿者积极参与,共同为莲西村关公头山坡增添新绿,美化绿化家园。 4月1日宝盖镇政府组织各界人士200余人,前往宝盖山开展义务植树志愿活动,以此寄托对先烈的缅怀。4月1日,市红十字会在永久墓园开展“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清明节缅怀纪念活动,各镇(街道)红十字会、各基层红十字会及泉州RH阴性血型志愿者服务队等50余名志愿者,参加缅怀纪念活动。3月29日宝盖中心幼儿园、市第二实验幼儿园组织幼儿动手制作闽南润饼活动,主题班会上讲解清明节传统文化,让幼儿了解闽南清明节传统文化。

  开展助老敬老活动。新湖社区通过整合各种资源,在原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扩宽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构建起富有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其中包括开办老人餐厅,凡户口在该社区年满70周岁以及“三无”老年人,都可凭相关证件前往社区办理免费就餐登记;图书阅览室和绿色网吧免费对老人开放,并有志愿者指导服务;不断完善老人活动中心文体设施;提供老人日间照料服务等;还建立了老人生活补助机制:原步行街拆迁户年满60周岁、户籍在新湖社区年满70周岁的居民以及年满60周岁的老党员都能获得固定的老龄生活补助金。

  三、广泛宣传,深度报道,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石狮市的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宣传报道,营造出“文明清明、和谐过节”的浓厚氛围。石狮市积极倡导低碳环保的绿色祭祀理念,石狮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清明节文明祭扫的通知》,清明节期间,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在戒严区吸烟、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及其他生产性、非生产性用火。此外,我市加强巡山护林工作,各地护林员全员上山护林,在重要时段、景区景点、坟区实行专人把守,并在清明节前后增派护林人员、供电公司人员,提高巡山护林密度,森林防火预防工作。森林公安、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对违规用火从严处罚,对造成火灾损失的,将从严追究法律责任。石狮日报开通文明祭扫专栏,先后发表《清明前“气质”欠佳莫忘文明祭扫》、《清明节请文明祭拜》、《清明祭祖,不忘家风传承》等20多篇,石狮市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开设“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专题,介绍清明节有关的知识和民俗文化,以消息、综述、通讯、特写和图片等形式,积极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在石狮电视台新闻、教科等4个频道黄金时段播出 “我们的节日·清明节” 公益广告片,市文明办在中国文明网联盟网石狮站设立了“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专题,选派骨干力量深入现场,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及时报道全市活动开展情况。(石狮市委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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