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意迁移的进入公墓、骨灰堂,其余通过植树披绿方式,限期整治,恢复生态植被,达到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看不到坟墓的目标。”近日,笔者从永春县有关部门获悉,该县将对2012年年底前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一重山两旁裸露地表的坟墓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
据悉,从3月初至4月5日,永春县将制订实施方案,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及社会公告、派发传单等形式,宣传法规政策,同时对辖区内高速公路、铁路、省道、耕地区、开发区、住宅区、保护区、风景区等沿线进行实地勘察,登记造册。从4月6日至6月5日,将汇总需要整治的坟墓数量,并据此测算苗木数量,做好专项资金保障,统筹苗木,组织开展植树披绿、生态整治工作。同时,加强巡查,及时通报、处理违法占地建坟情况,坚决拆除“活人墓”。6月6日至8月底,将对各乡镇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各乡镇实行每日一报,并在每月20日前上报阶段性工作情况。
此外,该县还将着力完善长效机制,严禁违规土葬行为,从源头上解决乱埋乱葬问题,强化殡葬服务机构监督,依法规范骨灰管理,杜绝骨灰流失。(泉州晚报 蒲远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