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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前不礼让酿事故 驾驶人负全责
来源:泉州文明网 发布时间:2022-10-13 责任编辑:林 婕

  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也是司机的安全警示线。当驾驶人忽视了这条“生命安全线”,发生事故时,就必须为自己的任性“买单”。近日,泉港一男子因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酿事故,被认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日前,陈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泉港区圭峰路圭峰中学路段时,因为当时该路段比较暗,未注意观察路面交通动态,与行走在人行道的行人郭某发生碰撞,造成郭某手臂骨折,陈某当即拨打120报警,并垫付部分医疗费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泉港交警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及调取小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发现陈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能停车让行,是造成本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认定陈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那么,在行经斑马线时,身为交通参与者的驾驶员和行人应该怎么做?交警部门提醒,对于机动车驾驶人来说,想要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防御性驾驶还是有必要学习一下的。防御性驾驶包括两方面:一是放眼远方,驾驶人员的视野是安全行驶的重要保障,一般驾驶员只有3秒—6秒的观望距离,要延伸驾驶人的观望距离达到15秒以上,变道和倒车的时候要确保视野开阔。二是环回视野,无论驾驶人在何时何处驾车,都应清楚了解车周边360度空间的状况,以及车在整个道路交通系统中的位置。

  对于行人,首先要先观察后通过,穿越马路时,应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不要在斑马线上闲庭信步,以免信号灯结束时,行人还在路面上,与正常通行的机动车发生冲突。此外不要盲目后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也规定,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如果红灯亮起时行人仍处于机动车道上,千万不要后退,以免发生危险,而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前行,直至通过路面或在道路中心线等待下一绿灯亮起后再行通过。

  交警提醒,不管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行人,或者非机动车驾驶人,在行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线时,一定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做到“车让人,人快行”。(泉州晚报记者吴志明 通讯员庄承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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