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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通过省级预审
来源:泉州文明网 发布时间:2020-05-07 责任编辑:黎灵寿 王娇榕

  近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受生态环境部委托,组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省级预审组到安溪县开展省级预审工作。

  省级预审组一行听取了安溪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工作情况汇报,现场考察了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并座谈反馈评审意见,对安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开展全面预审评估。

  预审组对安溪坚持生态立县、环境优先,注重绿色发展、培育生态经济,优化空间格局、构筑生态屏障,统筹城乡整治,打造生态茶乡,推行绿色生活,倡导生态文化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安溪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组织有力、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指标六大领域,10项任务,40项建设指标达到考核要求,同意安溪县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省级预审,并按程序报生态环境部审批。

  据悉,安溪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以来,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国务院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机遇,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五位一体”建设全过程,走出一条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发展道路,实现从国定贫困县到全国百强县的华丽转身,2019年位列全国综合实力百强第60位、绿色发展百强第54位,并先后获评国家级生态县、国家级园林县城等称号,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连续9年获评“优秀”等次。(安溪生态环境局 谢辉铭 林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