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20200630331775059960.jpg
首页 > 文明传播 > 正文
泉州:集中治丧有成效 移风易俗树新风
来源:泉州文明网 发布时间:2021-04-06 责任编辑:林杰 黎灵寿

  导读:清明期间,有些泉州市民返乡祭扫时发现,村居多了新的治丧场所,为市民提供安全、宽敞的集中操办丧事场所,既减少扰民,也能节约资源和成本。记者了解到,民俗活动场所配套不足,以及由此带来的“无处办丧”等困扰,是当前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通病,也往往成为城市发展的“痛点”。近年来,泉州市部分村居积极探索新的模式,越来越多的地方利用仓库、厂房等闲置资源建设公益性、共享型集中办丧场所,避免交通拥堵、卫生及安全隐患,去陈规陋习,树新风正气。

  革除旧俗

  近年来,泉州市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工作,一些地方积极探索,通过建设集中统一的治丧场所,为群众提供了便利,也进一步推动文明新风的形成。

位于晋江普照社区的安息堂,一楼是告别厅,二楼三楼存放骨灰。

  扩建安息堂 相关配套一应俱全

  今年4月1日,在晋江青阳街道普照社区安息堂外,不少居民正在进行亲人骨灰的回迁工作,他们分批进入安息堂,井然有序。这项工作已持续4天,当天是收尾阶段。全部回迁后,亲人的骨灰将“住进”崭新的安息堂二楼、三楼,而宽敞的一楼告别厅则是社区的统一治丧场所。

  “以前,有些居民在路边搭盖举行丧事,影响交通和城市形象,建设一个集中的治丧场所很有必要。而社区的安息堂因使用多年,外观和内饰都有些破旧,更大的问题是内部拥挤,无法作为社区的集中治丧点。”该社区老年协会会长蔡景辉介绍,2019年,在晋江市民政局的指导和社区两委、老年协会的共同努力下,社区启动安息堂改建工程,2020年4月完工。

  记者看到,扩建好的安息堂院内绿草树木茂盛,且设置可停30辆车的场所。一楼告别厅约400平方米,右侧设立灵堂,两边摆放鲜花与花篮,屏风后方可摆放灵柩,并设有守灵人休息间和更衣间。大厅中部和左侧可摆放20套桌椅,20桌容纳200人左右;二楼和三楼为骨灰存放区。安息堂也配套了相关设施,如洗手间、厨房等,尽可能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而且,安息堂附近交通便利,又在村庄角落,不会影响到周边居民。集中治丧点的建设将更好杜绝以往‘路边宴’等不文明行为。”蔡景辉说。

  设置“公妈厅” 统一配备基本用具

  3月31日上午,记者来到鲤城区浮桥街道延陵社区“公妈厅”,这座两层高的红砖古厝总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一楼用于社区居民办“白事”,二楼用于安放居民的祖先牌位。

  居民吴女士带着供品来到二楼“公妈厅”祭拜先人,她告诉记者,4年前,她的父亲过世时就是在“公妈厅”一楼办理丧事、招待亲友,父亲的骨灰安置在浮桥街道麒麟山安息堂,清明期间家人会到安息堂扫墓,平时过年及特定节日则到“公妈厅”祭拜。

  据了解,自2014年延陵社区“公妈厅”投入使用后,该社区居民家中有亲人过世,都会到“公妈厅”办理丧事。依据当地风俗,社区为居民备下了许多物资,包括推棺的推车、桌椅、落地扇等。

  建设红白事场所 制定统一标准和程序

  洛江万安街道琯头社区琯头新村是洛江区建设的首个住宅小区。琯头社区党支部书记郭荣进介绍,小区最初规划建设时没有设立举办红白事的场所,曾有居民因丧事“扰民”起矛盾,因此,社区在2015年将出租场地改建为4处红白事场所,乡贤积极响应踊跃出资,配套建设可容纳30桌的大厅、厨房及卫生间,并购置烹饪设备、桌椅、碗筷等用品。

  “有统一场所之后,社区还制定符合社区实际的移风易俗公约,实行丧事统一场所、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时间,红白事事主按照标准和程序办理,既节约资金、时间、精力,又不扰民。”他说,不论群众经济情况如何,均按照统一标准,如“落山桌”只用四菜一汤招待亲朋好友且每桌标准控制在200元。社区两委干部也不断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力度,倡导群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小办、神事不办。

  弘扬新风

  随着泉州市移风易俗工作的不断深入,丧事大操大办等铺张浪费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如何进一步推进集中治丧,倡导“绿色殡葬”“文明祭扫”,记者多方采访,倾听行业人士和部门的建议。

越来越多的市民使用鲜花祭扫 (林劲峰 摄)

  加强秩序管理 鼓励改造治丧场所

  据了解,近年来,泉州市支持各县(市、区)落实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要求,各自推进集中治丧,培育文明新风。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出台相关扶持配套政策,受限于场地、资金,不少农村地区则利用闲置的祖屋、古大厝,改造成集中治丧场所,方便当地村民集中治丧。

  为了解决路边搭棚办丧、出殡阻碍交通、丧事噪声扰民等严重影响公序良俗的突出问题,2018年11月,晋江出台了《晋江市村级治丧场所改造扶持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支持和鼓励村居利用库房、厂房、旧学校等闲置建筑物改造成公益性、固定性、共享型治丧场所,晋江市财政给予修缮成本4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原则上一个村居或多个村居合建一个治丧场所,给予扶持补偿一次。各村居在申请村级治丧场所改造扶持资金后,晋江民政部门将会同各镇街对该项目改造、修缮及资金使用情况跟进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实施意见》施行以来,晋江已有10个村居治丧场所进行规范升级改造。”晋江市殡葬事务中心负责人庄先生介绍,为了鼓励各村居深入推动移风易俗工作,解决治理“路边宴”,去年晋江在《实施意见》基础上,又出台了激励政策,晋江市财政对村级治丧场所改造项目修缮成本提供6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

  制定指导意见 规范治丧场所使用

  去年,晋江市民政局还制定出台《晋江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村级治丧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场所的建设进行了规范,要求村级治丧场所设施应基本满足辖区内居民治丧的实际需求,3000人以下村居设置1个守灵厅,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3000人以上村居设置不少于2个守灵厅,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均配套厨房、卫生间。

  此外,《指导意见》对场所的内外部装修、管理主体及收费均做出了要求。村级治丧场所管理主体为村(居)委会,应设立服务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建立人员岗位职责、档案、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为事主提供优质服务;村级治丧场所的收费,以公益性为主,确有需要收费应符合社会服务收费标准,可适当收取水、电、卫生清理费及场地出租费;收支向本村居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为了规范村级治丧场所的日常管理,去年10月,晋江市出台了《晋江市村级公益性治丧场所管理规定》,明确了公益性治丧场所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为群众提供办理治丧服务的公益性设施,治丧场所内实行全程监控治丧,要求群众自觉遵循社会公德,爱护公共卫生和悼念器材、设备及布幔等悼念道具,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罚款;治丧场所内禁止吸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香烛、油灯等行为;禁止举办唱夜歌、办道场、哭灵、演出和文艺活动等。

  抓拍整治乱象 查处违法送葬车队

  据悉,南安一些地方办理丧事存在租赁私家车车队作为送葬车的现象,这些车辆车顶上违法安装花圈和LED屏幕,成群结队沿路行驶,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7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0条第5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的装置或者安装影响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将依法处200元罚款。同时这种殡葬陋俗与“移风易俗、丧事简办”的理念相违背。

  去年6月份以来,南安交警大队、民政局联手对这一陋习进行整治,一方面从镇村源头抓起,通过镇村两委、老年协会等,向群众宣传移风易俗观念,劝导不要租赁此类车辆;另一方面,运用科技手段和路面巡逻管控等方式,加大对这类车辆的查处力度。南安交警大队在多个路段启用电子抓拍设备,有针对性地对南安市殡仪馆附近道路进行重点监控,并在南安全市启用视频监控电子警察,在道路、乡镇村居干道抓拍这一交通违法行为,还通过电话逐个通知被查处的车辆所有人,进一步加大违法打击震慑力度。

  工作持续至今,今年来仅发现3部违法改装车辆(已处理),相比去年明显减少,违法安装花圈和LED屏幕现象得到遏制。

  引导转变观念 培育文明丧葬新风

  从事殡葬行业多年的王先生表示,市民办丧事时,一方面觉得应延续传统做法,一方面也有攀比心理。可喜的是,近年来,已有越来越多市民摒弃陈规陋习,泉州移风易俗渐成风尚。他建议,除了改造闲置场所作为集中治丧场地,也可以通过居委会、老人会、红白理事会、广大群众共同监督、落实村规民约,引导群众集中、规范、文明节俭治丧,减轻丧属经济压力。此外,如果当地社区没有集中治丧场所,建议到各县(市、区)的殡仪馆集中办丧。

  “今年清明期间,各大陵园、骨灰楼均采取预约制,陵园门口均有安保人员进行检查,禁止市民携带鞭炮和纸钱。”庄先生表示,近年来,“文明祭祀”已经成为一种新风尚,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用鲜花祭祀、植树绿化、网络祭祀等文明环保方式缅怀先人,今后还将不断宣传和倡导绿色、环保的祭扫方式,进一步破除丧葬陋习,弘扬文明丧葬新风,让清明更“清明”,让社会更文明。(泉州晚报记者 王丽虹 陈灵 通讯员 庄志坚 文/图(除署名外))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