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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司法工作者庄晓皇:真情援助弱势群体
来源:泉州文明网 发布时间:2016-05-17 责任编辑:黎灵寿 程兴华
  
  庄晓皇耐心为服务对象解答法律问题并予解决合理诉求

  人物提示:庄晓皇,中共党员,国立华侨大学法学硕士学历,现为泉州市鲤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她于2010年参加公务员考试,被录用到泉州市鲤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流程预审以及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工作。2013年7月转任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主要从事民事纠纷调解、援助援助案件咨询、初审工作。现被聘为鲤城区计生协会法律顾问、鲤城区人民检察院涉检信访调解员、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员。

  面对鲤城区法律援助工作任务繁重、人员不足问题,庄晓皇同志主动请缨,积极投身法律援助事业。2010年以来,她与同事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9件,承办多起群体性欠薪纠纷,涉及受援群众2000多人,为受援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她热情为民、崇德向善,以平凡的日常工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人生价值,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自己的言行,让弱势群体、人民群众深深的感到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是阳光的政府,是反腐倡廉而优质高效的政府。她多次被评为泉州市优秀共产党员、多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2016年3月,她由鲤城区司法局推荐申报全国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

  她在鲤城区司法局的窗口单位鲤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上班,她积极推进“创建文明行业,服务海西先行”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坚持树立行业新风,打造优质服务。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融入服务守则、行为准则、规章制度、行业规范中,切实服务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她作为法律援助中心的负责人,积极抓好法律援助中心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把文明单位创建摆上议事日程,纳入法律援助中心单位的绩效考核等项工作中。

  庄晓皇同志工作认真踏实,勤恳兢业,热情接待来电、来访群众,耐心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帮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凭借职业敏感性对案件准确分析,坚持能调先调,调诉结合,对调解不成的民事纠纷,引导群众用法律途径解决诉求,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予以受理。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其帮助弱势群体的心始终如一。她提出了“区计生协会出具介绍信的计生困难户,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快速受理”的建议,并积极与区计生协会进行协调,使这一政策迅速落实到位。

  对庄晓皇同志而言,法律援助是一份责任,更是一种职业道德与态度,她始终认为,群众利益无小事,几千元的工资款、几万元的赔偿金对普通家庭而言不至于伤筋动骨,但对弱势群体而言却有可能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庄晓皇同志坚持把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把群众的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怀着满腔的正义与热情,用法律武器维护群众权益,捍卫弱势群体的尊严。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与受援人的沟通,独立思考、剖析案情,寻求对当事人最有利的解决方案。

  2014年8月,年仅19岁的外来务工人员段某,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导致其脑部重挫身体多处残疾,其家属因无法继续承担巨额医药费前来寻求法律帮助。庄晓皇同志考虑到肇事司机已被刑拘,若无法在刑事判决前与肇事方调解,一旦判决后肇事者可能会拒绝民事赔偿,因此主动与肇事方协调。但经过多次的交涉,肇者家属态度生硬,调解宣告失败,后该案转为援助案件。她提议先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诉讼方式促使双方调解,她帮助受援人撰写诉状、整理证据材料,并积极与肇事方协商,在不懈的努力下,最终保险公司同意先行赔付交强险下的赔偿款,解决了受援人当下的医药费难题。经过几个月的努力,一审判决肇事方应赔偿段某67万元,拿到判决书后段某母亲热泪盈眶,多次向其表示感谢并送来锦旗。常言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无论是在法律援助中心还是在基层司法所,庄晓皇同志都热心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与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及时化解矛盾,对辖区内发生的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第一时间介入,引导讨薪群众以法律途径维护权益,配合公安、人社局、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使群体性诉讼案件实现程序无缝衔接。2016年春节前夕,辖区内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老板拖欠244名工人工资213余万元,恰逢央视春晚分会场来泉州录制,200多名工人情绪激动集体拦路上访。庄晓皇同志得知该情况后立刻赶赴事发地疏导围堵工人,一方面耐心做好工人的释法、安抚工作,帮助工人收集证据、整理材料,避免了群体上访事件的再次发生;另一方面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和劳动部门,帮助沟通企业,争取以最快的速度解决该纠纷。那时正逢寒潮来袭,庄晓皇同志在厂区连夜梳理每个工人资料和统计欠薪情况,连倒杯热水的时间都没有,整个人又冷又饿,无良老板还时不时过来冷嘲热讽:“小姑娘,才登记一半啊,还一百多人哦!”但是,想到那一个个工人期盼的目光,想到他们正等着这笔工资好回家过年,她咬着牙继续坚持。通过连日的加班,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于第三天晚上全额发放244名工人工资。

  庄晓皇同志时刻谨记党员身份,坚持服务为民,主动深入群众开展、宣传援助工作,积极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送法下乡、青少年模拟法庭等法律宣传活动。同时,她还加入区党员先锋法律志愿服务队,挂点社区党员法律援助服务岗,担任区计生协会法律顾问,全心全意地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多年来她严于律己,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从不接受受援人财物。在她心中,法律援助是一项民心工程,它让弱势群体得以平等地享受司法资源,让他们在维权道路上不再彷徨。

  庄晓皇同志她爱岗敬业,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她立足岗位,默默做奉献。她,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部平凡的业绩,在日常工作中体现人生价值,用自己的言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平凡的岗位上发光发热。大爱无言,她凭着对服务对象、人民群众、弱势群体等的深深的爱、以及对这份职业的责任感、道德感等,她把这份爱有机融入到她的工作中,以人民群众、弱势群体的是否满意、高兴、肯定等作为标准,以人民群众、弱势群体的口碑作为无形的奖杯……

  法律援助事业是光荣神圣的,作为一名普通基层司法工作者,庄晓皇同志怀着一颗对援助工作的炽热之心,默默坚守在平凡岗位上,身体力行践行“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的援助宗旨,她情系弱势群体,乐于奉献,甘当群众解忧人,用法律武器维护受援人的权益,让弱势群体经常沐浴、感受、感激在公平正义的法治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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