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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珠:情理法并施巧调解 司法为民热情服务
来源:泉州文明网 发布时间:2014-07-21 责任编辑:林繁荣
    2014年3月,鲤城区金龙街道司法所马云珠所长在马大姐调解室主持召开警民联调会议,研究、讨论案件调解工作方案。

  位于沿海开放城市素有“海滨邹鲁”美誉的泉州市鲤城区司法局金龙街道司法所所长马云珠同志,从事司法行政工作30年,待人诚恳热情,做事认真严谨,被群众和同事们亲切的称为马大姐。2012年6月,鲤城区在金龙司法所成立了以马大姐名字命名的“马大姐调解室”,是全区首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室。2013年,马大姐调解室调解各类纠纷案件121件,接待群众来访100人次,社区矫正对象12人。马云珠同志在工作实践中能够很好地运用《人民调解法》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把被誉为“东方经验”的调解工作做好、做成功。马云珠同志多次被评为全区信访、妇女先进工作者,并荣获全省2012年度优秀人民调解员、泉州市人民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

  然而,马大姐美在哪里?请看她在工作中的几个片段:

  情理法感化解难题

  马云珠在调解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从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马大姐在调解中善于运用情、理、法并施,对调解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而有效化解了无数个、比较棘手的矛盾纠纷,金龙街道一旦发生疑难、重大的矛盾纠纷,由于她的调解技术高超,有过人之处,因此领导首先想到的就是找马大姐化解矛盾纠纷。

  2012年6月3日早晨,鲤城区某汽配城A店面刚刚开门营业,却突然涌进来一大批人,一边放着哀乐,一边撒着黄纸,还有四个壮汉抬进来一个冰柜,冰柜里面赫然放着一具尸体。原来,该店装修电焊工翁某在店面内身亡,警方从案发现场推断死者是因触电身亡,而店主许某与死者家属始终无法就赔偿金达成一致,于是,死者家属组织了一大批人,将死者遗体用冰柜保存,直接抬到了许某的店里。

  事态十分严峻,局势很紧张,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领导要求金龙街道、区司法局、金龙派出所立即做好稳控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几个单位碰头后,一致认为,由马大姐出马,必定能马到成功、顺利解决问题。于是,马大姐立即带领“马大姐调解室”几名同志展开调解工作。马大姐在分析案情后首先对家属情绪进行安慰,然后研究调解方案。面对死者遗体一直停放在A店面内的情况,调解组经过讨论,确定“依法依规、速战速决”的调解策略。

  马大姐分别与当事人双方进行了初次接触。向翁某家属耐心地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使其明确自己所拥有的权益,引导其提出合理的赔偿诉求,并合情合理的向翁某说明采用过激行为是违法的也是不利的;向许某说明翁某上有老母,下有一女,家庭收入有限,生活较为拮据,现其亡故对家人的影响很大,望其能够予以再三考虑。经过几轮不懈的调解,终于使双方的差距逐渐缩小。翁某家属将赔偿要求减少至30万元,而许某则将赔偿金额上升到了20万元。最终,马大姐以“死者为大”来劝导双方各让一步,许某愿意赔偿22万元,并于6月3日下午签订协议书,调解组用不到一天的时间,顺利解决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至此,死亡者也终于得以安息。 

  工伤纠纷巧调解平事态

  马大姐针对辖区内企业多,外来人口多等实际情况,她经常下社区、进企业,摸排矛盾纠纷,为群众解决困难。下社区的时候,群众见到她,都会亲切地打招呼:“马大姐,今天你又来办什么好事啊。”

  来自湖北省房县回龙乡的柯某琴(女)受雇于鲤城区金龙街道赤土街林某的模具加工厂,2013年3月因柯某琴在操作机台时不慎把左食指压断,林某及时将柯某琴送往附近一家医院治疗。后来,柯某琴以及她的家属都要求林某赔偿工伤医疗费及营养费10万元,并召集十多人扬言如不足额赔偿要砸坏林某的厂房来“讨说法”,场面一度很紧张。

  马大姐接到报案后,组织马大姐调解室工作人员立即赶到鲤城区金龙街道赤土街的出事工厂,立即开展调解工作。马大姐经过分析案情,采用背靠背的方式指出工伤事故的发生柯某琴也有责任,采用过激的行为是违法的。还指出工厂法人代表林某已尽了及时抢救、医疗的责任。由于马大姐从情、理感化了柯某琴,最终以5.8万元赔偿结案,并保证不闹事。过几天,柯某琴还特地制作了一面写有“情理法工伤巧调解,司法为民热情服务”的锦旗送到马大姐调解室以表谢意。

  平息劳动合同纠纷忠诚使命

  吴某(男,50岁)是金龙街道环新路道伟鞋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苏某)的员工,吴某与鞋业有限公司签订3年劳动合同,因为用人单位提早1年解除劳动合同而引起纠纷。2013年5月,吴某以鞋业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没有提早通知他为理由要求鞋业公司赔偿1万元经济损失,要求马大姐调解室予以调解。经过马大姐调解室立案分析后,认为鞋业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没有提早通知吴某是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吴某要求赔偿损失是依法有据应予以支持。马大姐当场向苏某学习和解释《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法律条文。后来经过马大姐的一番“说法”,鞋业公司赔偿吴某3千元结案,吴某与苏某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从此,该劳动合同纠纷案结事了,息事宁人。

  马大姐始终牢记自己是个共产党员,始终牢记自己是一个为民排忧解难的司法战线的工作者,因此她就忠诚使命,爱岗敬业,在自己的平凡岗位上发光发热。

  在搞好调解的同时,她不忘做好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马大姐指导金龙街道里的鸿荣轻工服装有限公司、鸿达工艺厂等建立普法走廊、职工法制书屋。她还依托服装有限公司的工会组织设立调解委员会,对公司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并对企业职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马大姐她利用墙报、板报等形式对对辖区的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治安处罚法》、《计生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这些外来务工人员知法、守法,有效预防犯罪。

  马云珠同志她对份内的事提出“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理念,对群众的事情无论巨小都要认真对待,都亲力亲为,把群众的冷暖挂心头,很好履行司法机关赋予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职能。她用自己的言行点点滴滴的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平凡的日常工作中体现人生价值,把群众的诉求解决好是她最大的幸福,群众的口碑是她最好的“奖杯”。她把邻里纠纷、医患纠纷、人身赔偿纠纷、劳资纠纷化解在基层,她默默无闻地为泉州市鲤城区和谐社会建设添砖加瓦、尽心尽力。当群众、同事问她把全身心地投入到司法调解工作上而自己没有得到什么回报,你后悔吗?她不暇思索而坚定地回答:司法为民热情服务是我份内的事,也是应该做到的。可见,她很好地体现新时期司法干部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 (泉州市鲤城区委文明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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