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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安溪:打造诚信经营示范街 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来源:泉州文明网 发布时间:2020-10-12 责任编辑:黎灵寿 王娇榕

凤城镇大同路(安溪县南街)获评2020年“泉州市诚信经营示范街区”。 东南网记者 林杰 摄

  近年来,安溪县将开展“诚信经营示范街”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力推进诚信制度化建设,营造规范有序、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让广大群众能够放心地消费。

  日前,记者走进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看到,“诚信经营示范街”的街牌高高悬挂、十分醒目,沿街挂满一系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诚信建设”等公益广告,再加上干净整洁的街道,营造出良好的消费环境。

  “从小到大我都是来这条街购物,在这买东西心里踏实。如今多年过去,大同路商业环境和经营秩序发生了巨大变化。”家住大同路附近的居民吴成说,诚信经营示范街的建设,让更多人感受到便捷和实惠。

  工作人员介绍,大同路现有经营户93户,目前有13家商户分别被授予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3个等级的诚信经营星级单位。其中“新华眼镜”和“八马茶业”两家商户是去年评选出来的五星商户。作为榜样示范店,两家商户在店中设立消费维权站点,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始终秉持依法、守法、诚信经营的理念。值得一提的是,今年9月,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被确认为“泉州市诚信经营示范街区”之一。

  被评上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的负责人也纷纷表示,作为诚信经营示范街区的商户,挂上这个牌匾,既是一份沉甸甸的荣誉,也督促自身更加注意诚信和服务,切实履行“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服务理念。

  “诚信经营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部分,我们通过打造诚信经营示范街区,评选星级商户,在于引导广大商家诚实守信,守法经营,公平交易,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营商环境。”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股股长王湘宜说。

  据悉,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舆论宣传、媒体曝光、行政指导等多角度入手,采取培训、约谈、行业监督等形式,增强经营者依法、守法、诚信的经营意识。此外,在示范街区设立“消费维权站点”,也为消费者提供了一条更为快捷的维权渠道,更有效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广大商业经营户开展诚信经营,进一步提升商业经营户的文明诚信程度,构建良好的经营秩序与和谐的消费环境,推动全县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东南网记者 林杰 陈培源 实习生 林晶颖)